我的写作怪癖:
1:一定要开着灯(哪怕是大白天也一定要开灯,否则没心情)
2:一定要翘着脚,至于是翘两只脚还是一只脚,这个视当时的场地限制而定,就这点来看,我是绝对不可能在家里以外的地方写作的。
3:基本上不能有声音的干扰(所以基本上既不听音乐,也不看电视,只会安心的写,但偶尔也有例外,现在就在听一首西班牙语的歌,叫 uno dos y tres 虽然还听不懂,但是喜欢悠闲的吉他声和这个女声的纯粹)
以上是写作时的怪癖,平日里的么
1:喜欢讨论帅哥,虽然不喜欢看,但是就是喜欢讨论,唉,接近欧巴桑级别了
2:绝对离不开咬手指甲,这点相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的,我的指甲也算是牺牲了,我觉得我如果能下决心再也不咬指甲,那么让我下决心忘记一直思念的人,也就变成可能了。
3:没事回魂游 (游到哪里我也不知道,总之是完全的心不在焉)
4:平时失眠的时候很少,但是如果真的无故失眠了,那么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要想睡着了。
5:异常的逆反心理。(这点也是近两年才开始的,只要是不喜欢我的人,就特别喜欢与他唱反调,还特喜欢自暴自弃,不过我的年纪有点叛逆好像也是正常的)
以上
别的怪癖还正在寻找中,最近超喜欢看电影,算不算怪癖呢?